服務條款網站經營合規

網站服務條款要不要寫?先分清楚它和隱私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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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是不是要放服務條款?」這題的答案不是要或不要,而是先確認你在問的是哪一份文件。很多人把服務條款和隱私權政策當成同一件事的兩個名字,於是做出一份混在一起的東西,兩邊都沒交代清楚。這篇先把兩份文件分開,再談純介紹型的網站到底需不需要、有會員或金流的網站需要哪些條款,以及最常被漏掉的幾項。先聲明:本文是一般性整理,不是法律意見。條文怎麼寫、特定情況怎麼適用,請諮詢律師。

1. 兩份文件在解決不同的問題

服務條款是你和使用者之間的約定,講的是雙方各自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出事怎麼算,性質接近契約。隱私權政策不是約定,它是告知:讓當事人知道你收了他哪些資料、要做什麼用、有哪些權利。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8 條列的那幾項,就是這份告知要交代的內容。

分不清楚會出兩種問題。一種是把個資的說明塞進服務條款,要使用者同意整份條款才算數,但個資的告知本來就該讓人看得到,不是靠按下同意換來的。另一種是隱私權政策裡寫了免責與智慧財產這類約定條款,那些放在告知文件裡沒有作用。

服務條款隱私權政策
性質你和使用者之間的約定對當事人的告知
回答什麼誰可以用、怎麼用、出事怎麼算收了什麼、給誰、留多久、有什麼權利
什麼時候一定要有有會員、金流、訂閱或使用者上傳內容只要有蒐集個資就要
改的時候重大變更通常要通知,讓人決定要不要繼續用改了要更新日期,必要時另行告知

2. 純介紹型的網站,其實不一定需要

先講一個會把生意推走的答案。如果你的網站只有公司介紹、服務說明與一張聯絡表單,沒有會員、沒有金流、也沒有讓人上傳東西,那服務條款的實際作用很有限。使用者唯一做的事是看內容和留下聯絡方式,沒有多少需要事先約定的行為。

這種網站真正需要的是隱私權政策,因為那張聯絡表單就在蒐集個資。把力氣花在把政策寫對,比湊一份用不到的條款有價值得多。

如果還是想放一份,可以簡單一點:說明網站內容的著作權歸屬、免責的範圍、以及外部連結不代表背書。三段就夠了,不必抄一份電商用的長條款。

3. 什麼時候真的需要一份完整的條款

需求是由功能決定的,不是由網站規模決定。下面四種功能只要有一項,條款就從可有可無變成該有。

有這幾種功能就該寫

  • 會員帳號。誰可以註冊、帳號能不能轉讓、什麼情況你可以停用一個帳號、停用之後資料怎麼處理。
  • 線上交易或訂閱。訂單什麼時候成立、價格標錯怎麼辦、退款與取消的條件、訂閱怎麼終止。
  • 使用者上傳的內容。留言、評論、照片、履歷。要說明使用者保留什麼權利、你能怎麼使用、以及你在什麼情況下會移除內容。
  • 提供資料或工具給人使用。下載、查詢、對外開放的介面。要限制用途,並說明你不保證資料永遠正確或永遠可用。

這四項的共同點是使用者會在你的網站上做出行為,而行為會產生爭議。條款的作用就是在爭議發生之前先把規則講好,讓雙方不必臨時吵。

4. 最常被漏掉的四項

看過的條款裡,缺的通常不是那些長篇的使用規範,而是下面這四項。它們都很短,但少了會直接影響爭議發生時的處理方式。

第一是智慧財產。網站上的文字、照片與設計,依著作權法第 10 條在著作完成時就享有著作權,不必登記,也不必寫進條款才成立。條款要處理的是另外兩件事:你允許別人怎麼使用你的內容,以及使用者上傳的內容你能用到什麼程度。

第二是免責範圍。網站臨時無法使用、資料有誤、外部連結出問題,這些都要說明你的責任到哪裡。要注意免責不是想寫多寬就多寬,寫得太過分的條款在面對消費者時未必有效。

第三是準據法與管轄法院,跟境外使用者有往來的時候特別重要。事先寫清楚適用哪一國的法律、由哪個法院管轄,可以省掉爭議發生時的一大段程序。

第四是終止與退款。你在什麼情況可以停止提供服務、使用者怎麼終止、已經付的錢怎麼算。這一項最常被跳過,也最常變成客訴。

5. 有金流的話,條款不是你想寫什麼就寫什麼

這是不少人不知道的一段。網路購物屬於消費者保護法所稱的通訊交易,而消費者保護法對這類定型化契約有直接的限制。不是你在條款裡寫了就算數。

最具體的是第 19 條。通訊交易的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也無須負擔費用。條款裡寫「商品售出概不退換」在這種情況下是無效的。另外中央主管機關可以公告特定行業的定型化契約應記載與不得記載事項,違反公告的條款同樣無效。

還有一項容易被忽略。消費者保護法要求通訊交易的業者,用清楚易懂的文句向消費者提供名稱與聯絡方式、商品或服務的內容與價格、解除契約的期限與方式、申訴的受理方式。那不只是條款裡的一段文字,而是結帳流程裡要看得到的東西。

6. 範本能給你架構,填不出來的欄位才是重點

網路上的範本可以用來確認你有沒有漏掉整個章節,這是它的價值。但範本裡那些留白要你填的地方,才是決定這份文件有沒有用的部分。退款期限幾天、帳號停用之後資料留多久、由哪個法院管轄,這些沒有標準答案,只有你自己的答案。

填不出來通常代表流程還沒定,不是文件還沒寫。這種時候先把流程定下來比較快,文件是流程的紀錄。

最後把界線再說一次。條款的效力、特定條文適不適用、以及爭議發生後的責任分配,是法律判斷,請諮詢律師,有金流或跨境使用者的網站尤其如此。技術面能幫上忙的是另一半,也就是讓條款寫的事在網站上真的做得到。本文為一般性整理,不是法律意見。

服務條款要不要寫,取決於使用者在你的網站上會做什麼。只有介紹與聯絡表單的網站,把隱私權政策寫對比湊一份條款有價值。有會員、有金流、有使用者上傳內容的網站則相反,條款是爭議發生之前唯一把規則講好的機會。不管哪一種,先確認網站實際做得到什麼,再決定文件怎麼寫。再次提醒,本文為一般性整理,不是法律意見,涉及條文效力與責任分配請諮詢律師。

常見問題

只有公司介紹的網站,需要服務條款嗎?
不一定需要。沒有會員、沒有金流、也沒有讓人上傳內容的網站,使用者能做的只有看內容和留下聯絡方式,條款的實際作用有限。這種網站真正需要的是隱私權政策,因為聯絡表單就在蒐集個資。想放的話寫三段就夠:著作權歸屬、免責範圍、外部連結不代表背書。
服務條款和隱私權政策可以合成一頁嗎?
版面上放在同一頁沒問題,但內容要清楚分成兩個部分,標題也要分開。原因是兩份文件的性質不同:服務條款是雙方的約定,隱私權政策是對當事人的告知,個資的告知不該靠使用者同意整份條款才成立。混在一起寫最常見的後果,是使用者找不到自己的權利該去哪裡看。
網路上的服務條款範本可以直接拿來用嗎?
可以用來確認章節有沒有缺,但直接貼上去會有兩個問題。一是範本多半照電商寫,會出現你網站沒有的出貨與退貨條款,看得出來不是為這個網站寫的。二是真正重要的都在要你填的地方,例如退款期限、帳號停用後的資料處理、管轄法院。那些填不出來通常代表流程還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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